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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度沖擊試驗箱禁止哪些物品做試驗?
冷熱沖擊試驗箱是航空、汽車、家電、科研等領(lǐng)域*的測試設備,考核和確定電工、電子、汽車電器、材料等產(chǎn)品,在進行高低溫試驗的溫度環(huán)境沖擊變化后的參數(shù)及性能,使用的適應性,適用于學校,工廠,,研位,電器等企業(yè)單位。
冷熱沖擊試驗箱雖是電子業(yè)試驗設備的設備,但是由于其性能具有及高溫(Z高溫度達200℃)的功能,所以使用冷熱沖擊試驗箱的的安全知識也是很重要的,凡具有爆炸、易燃、毒害、腐蝕、放射性等都不能作為試驗對象。以下是冷熱沖擊試驗箱不能試驗的產(chǎn)品. 第1類:爆炸品;
第2類: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;
第3類:易燃液體;
第4類:易燃固體、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品;
第5類: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;
第6類: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;
第7類:放射性物品;
第8類:腐蝕品;
第9類:雜類。
所以在使用冷熱沖擊試驗箱測試的時候,應該充分了解該設備的性能,和測試對象的性質(zhì),并設立預警機制,以免發(fā)生意外。購置冷熱沖擊試驗箱,勤卓環(huán)測科技會根據(jù)市場經(jīng)驗,針對一部分嚴禁測試對象,進行詳細闡述,同時冷熱沖擊試驗箱也有自身的報警系統(tǒng),一旦發(fā)生意外,可以自行斷電處理